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根据(豫人社办〔〕33号)文件精神,招聘人数按不低于空编和空岗数量80%的比例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截止年9月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管理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报考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限栾川县户籍或生源;报考其他岗位不限;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